4月11日,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李卫峰做客由县政府门户网主办的“在线访谈”节目,主要针对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在产前、产中、产后实现跟踪追溯管理,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等问题与网民进行互动交流。
“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对经营场所有啥要求?”“申报标准化生产基地对农药化肥的使用应注意什么?”“韭菜中毒后如何维权或举报?”“种子包装袋上的标示如何识别?针对网友的提问,李大队逐一进行了细致深入的解答。以下为在线访谈实录。
主持人: | [2018-04-11 15:00:48] |
各位网友,大家下午好。今天是2018年4月11日星期三,“中国广饶”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栏目如期跟大家见面了。今天我们请到了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李卫峰做客“在线访谈”栏目,主要针对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在产前、产中、产后实现跟踪追溯管理,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等问题与网民进行互动交流。 | |
主持人: | [2018-04-11 15:03:31] |
李大队长你好! | |
李卫峰: | [2018-04-11 15:04:33] |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下午好。 | |
网友6694: | [2018-04-10 13:53:09] |
领导,你好,我想在乡镇开一家农资经营店,除了工商部门的许可证外,农业部门还需要什么手续吗? | |
李卫峰: | [2018-04-11 15:16:04] |
经营农作物肥料:只需要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手续,不需要办理经营许可证。 经营不再分装的农作物种子,应当到县农业局对经营单位进行备案并在广饶县农业综合执法信息网上对产品进行备案。 农药经营时应当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应当向农业部门提交下列材料和现场内容: 经营农药:根据《山东省农药经营许可审查细则》 第七条 首次申请农药经营许可证,应当向其所申请的农业主管部门提交以下纸质材料2套,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同时提供电子文档。 (一)农药经营许可证申请表(附件1); (二)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经营人员的学历或培训证明等基本情况; (四)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所有权或租赁证明材料; (五)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地址、面积、平面图等说明材料及相关照片; (六)计算机及农药管理系统、可追溯电子信息码扫描设备、安全防护、仓储设施等清单及照片; (七)有关管理制度目录及文本; (八)申请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声明。 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同时提交各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第(四)(五)(六)(七)(八)项纸质资料,并单独装订成册,同时提供电子文档。 申请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证,还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山东省限制使用农药经营定点推荐意见表(附件2); (二)经营者两年以上从事农学、植保、农药相关工作的经历证明; (三)明显标识限制使用农药的销售专柜、限制使用农药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等清单及照片,有关限制使用农药管理制度目录及文本。 以上申报材料所需要的复印件,申请人还应该提交原件,接受材料的工作人员进行核对后返还其原件。 | |
夏天: | [2018-04-11 14:14:17] |
父亲买了超市的韭菜,吃了之后出现疑似食物中毒现象,请问领导,出现这种情况如何反馈维权或者举报? | |
李卫峰: | [2018-04-11 15:30:21] |
网友你好,首先对你父亲买了超市的韭菜,吃了之后出现疑似食物中毒现象,我们非常关注。根据国务院的职责划分,农产品进入市场后由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监管,你应当向县市场监管局或县消费者协会进行维权。县市场监管局根据韭菜双证制管理要求进行调查处理,并查明韭菜来源,韭菜来源于我县的移交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韭菜生产过程中使用禁限用农药的依法移交公安部门查处,并对生产区域进行无公害化销毁处理,其他不符合农产质量安全标准行为的由农业部门依法立案查处。 | |
网友6699: | [2018-04-11 15:08:12] |
我现在种着300来亩胡萝卜,在收获时,成品胡萝卜包装应该注意些什么? | |
李卫峰: | [2018-04-11 15:33:52] |
根据《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引导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采用科学包装方法和先进标识技术,并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对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进行全程监控。 农产品包装应当符合农产品储藏、运输、销售及保障安全的要求,便于拆卸和搬运,防止污染、变质。包装材料和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物质,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技术规范。 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及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对其销售的下列产品进行包装: (一)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的农产品,但鲜活水产品、畜禽产品除外; (二)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的农产品; (三)已经取得注册商标的农产品; (四)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需要包装的农产品。 前款规定的农产品,其生产者和经营者应当在包装物上标注或者附加标识,标明农产品的品名、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净重以及生产者或者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 |
农资新天地: | [2018-04-11 15:30:50] |
我经营农药十多年了,新《农药管理条例》出台后,要求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对经营场所和仓库有啥要求,证书有效期几年,我县啥时候办理? | |
李卫峰: | [2018-04-11 15:45:02] |
网友你好。经营农药对经营场所和仓库要求:(一)申请人拥有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产权证(宅基地);如果是租赁其他产权人场所,有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有效期限要满五年以上;营业场所与仓储场所在受理申请的农业部门同一行政辖区内; (二)营业场所面积和仓储场所面积分别达到三十平方米、五十平方米以上; (三)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要配备了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及器材,如通风橱或排气扇、灭火器、消火栓、沙池、劳动服、手套、口罩、急救设施和设备等; (四)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要与其他商品、生活区域、饮用水源有效隔离;如果兼营其他农业投入品,农药经营要有相对独立的农药经营区域; (五)要有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暂存场所,并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 展示、陈列设施设备要求:(一)要有与所经营农药品种、类别相适应的货架、柜台等展示、陈列设施设备; (二)货架、柜台产品摆放要符合“方便查看、方便取放”原则,是否按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植物生长调节剂、杀鼠剂等或根据所适用的防治对象,分区展示,并加以标识; (三)货架、柜台醒目位置要标有“农药有毒”“严禁烟火”“禁止饮食”等类似警示语; (四)仓储场所产品摆放要符合“安全第一”原则,按照农药类别分开存放,码放高度适宜; 经营限制性使用农药的,要有销售专区或专柜,要有单独隔离、不容易接触的存放场所,要有醒目的警示标识及配套的安全保障设施、设备。 农药经营人员要求:对《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掌握情况;要有农学、植保、农药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专业教育培训机构五十六学时以上的学习经历;要熟悉当地农业生产实际及农作物病虫草害发生情况、掌握农药和病虫害防治专业知识、指导安全合理使用农药。 经营限制使用农药的,还应当熟悉限制使用农药相关专业知识和病虫害防治的专业技术,并有两年以上从事农学、植保、农药相关工作的经历。 农药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五年。我县自2018年1月1日开始接受申请受理。 | |
绿叶: | [2018-04-11 15:38:33] |
我是大王正西营这边的,经营着一个农场,种植大棚蔬菜,想申报标准化生产基地,对农药化肥的使用应该注意些什么? | |
李卫峰: | [2018-04-11 15:53:14] |
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生产活动中,应当建立生产记录,如实记载下列事项: (一)使用农业投入品的名称、来源、用法、用量和使用、停用的日期; (二)动物疫病、植物病虫草害的发生和防治情况; (三)收获、屠宰或者捕捞的日期。 农产品生产记录应当保存二年。禁止伪造农产品生产记录。 鼓励其他农产品生产者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农产品生产过程中,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农业投入品; (二)超范围使用国家限制使用的农业投入品; (三)收获、屠宰、捕捞未达到安全间隔期、休药期的农产品; (四)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 |
老王: | [2018-04-11 15:44:55] |
种子袋内没有内标签,是不是假种子? | |
李卫峰: | [2018-04-11 15:58:13] |
种子法修改前标签分为外标签和内标签,但是如果外标签标示齐全,即种子包装物表面标注全面,可以没有内标签,没有内标签不能说不规范,新种子法修改后,要求种子标签内容全都标注在外包装上,内标签可有可无。 | |
老农: | [2018-04-11 15:51:15] |
你好,请问种子包装袋上没有审定编号可以选吗???? | |
李卫峰: | [2018-04-11 16:00:30] |
正规的种子外包装应当有品种名称和审定编号,未标注审定编号的种子品种,因为包装存在违规问题,生产企业包装不正规,说明企业对种子质量重视不够,所以不建议购买。 | |
主持人: | [2018-04-11 16:01:41] |
好的,感谢李大队长做客我们的在线访谈,也非常感谢广大网友的积极参与。由于时间关系,我们今天的访谈就要结束了,下期再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