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农业局(农委),各处室、厅属各单位,省畜牧兽医局,省农机局: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农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农业农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按照省政府安委会《山东省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现就全省农业系统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围绕深化农业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集中开展一系列内涵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推进安全教育“七进”,为促进全省农业农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二、组织领导
省农业厅成立由分管厅长任组长的农业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在厅安委会的领导下,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活动开展。各市农业局(农委)要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要求,保障经费投入,分解细化任务,推进工作落实。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市农业局(农委)有关负责人、厅有关处室和单位负责人至少亲自组织并参加1至2次安全生产月活动。
三、活动主要内容
本次“安全生产月”活动自2018年6月1日开始,到6月30日结束。
(一)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传教育。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学习宣传《党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学习宣传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党委和政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坚强决心、重大举措和显著成效等,进一步提振信心、凝心聚力,全力汇聚推进安全发展的强大力量。
(二)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各地农业部门通过安全生产典型事故案例,制作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片,在主流媒体开辟农业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栏目,灵活运用网络、微信等新媒体广泛传播,强化警示教育效果;针对农业安全生产季节性特点,围绕易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行业领域、重点时间节点、关键薄弱环节,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指导农业企业以及基层农民群众有效防范应对事故发生。
(三)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加强应急准备工作,科学编制、及时完善行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组织应急处置业务培训,开展应急实战性演练,确保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全面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四)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活动。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设施农业安全、农药行业安全、农村沼气安全等重点领域的督查检查,切实以“安全生产月”活动有效开展推动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落实,以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确保活动顺利开展。邀请相关媒体参与安全生产大检查,积极发挥媒体在安全监管方面的推动作用。鼓励社会公众查找身边的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设立举报奖励,推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五)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积极开展安全知识竞赛、撰写体会文章、征集安全生产公益微视频(动漫)等活动,普及与广大干部职工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大力营造安全生产人人参与、人人有责、安全生产从我做起的良好氛围,调动干部职工学习安全知识、研究安全问题、遵守安全规定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四、有关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宣传教育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基础性、全局性作用,切实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本单位、本部门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
二要充分营造氛围。各地农业部门要创新宣传理念,充分利用各种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进一步丰富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要在重要场所、关键区域、重点路段等醒目位置悬挂安全生产横幅、标语和口号,深入发动广大群众参与活动,实现安全宣传全覆盖无盲区。
三要强化督导检查。各市农业局(农委)和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种植业管理处、生态农业处等安全生产重点行业处室、单位要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制度和检查督导制度,加强沟通联络,及时报送行业安全生产信息,活动期间,请联络员每周三前向厅安委会办公室报送本地区、本行业本周内“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要求数据详实、文字简明扼要,篇幅控制在500字内。厅安委会办公室要组织对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作为年终单位考评的重要内容。省畜牧兽医局、省农机局要按照职责分工抓好本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
四要活动务求实效。要切实将“安全生产月”活动与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结合起来,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结合起来,深入田间地头、企业车间、机关、公共场合,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紧扣主题、因地制宜策划好活动,从严从细开展好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请各市农业局(农委),厅各处室、单位于5月25日前将联络员姓名、职务以及联系方式报厅安委会办公室。6月29日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送厅安委会办公室。
联 系 人:张延邦 电子邮箱:sdnyxf2015@163.com
电 话:0531-67866029 0531-82352945(传真)
附件:1. 省农业厅“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
2.“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山东省农业厅
2018年5月22日
附件1
省农业厅“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
为确保农业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顺利开展,省农业厅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褚瑞云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成员:刘成旭 厅办公室二级调研员(主持工作)
张 刚 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处长
杨武杰 厅种植业管理处(农药管理处)处长
刘 戈 厅生态农业处处长
张绍存 省畜牧兽医局办公室主任
杨兆琪 省农业机械管理局综合处处长
王新海 厅机关服务中心主任
刘延生 省土壤肥料总站站长
徐兆春 省植物保护总站站长
任万明 省农业信息中心主任
蒋庆功 省种子管理总站站长
孙文军 省农药检定所所长
臧智强 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办公室,负责具体协调、推进“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联络员:孙涛,0531-67866016。
附件2
“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1.生命至上、安全发展
2.坚守安全红线,推进安全发展
3.坚持安全发展,担当安全使命
4.发展绝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
5.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6.推进安全发展,增进人民福祉
7.应急有方,从容天下
8.提升应急意识,保护生命安全
9.学好用好应急知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10.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增强公共安全意识
11.加强应急科普宣教工作,提高公众安全防范意识
12.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
13.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14.全面强化依法治理,推动安全责任落实
15.构建双重预防机制,防范生产安全事故
16.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17.生命大于天,责任重于山
18.排查治理隐患,拒绝事故伤害
19.事故是最大的成本,安全是最大的效益
20.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21.安全生产只有起点,没有终点
22.想安全事,上安全岗,做安全人
23.安全人人抓,幸福千万家
24.生命只有一次,安全莫当儿戏
25.事故不可逆,生命不重来
26.安全可以演练,生命不能彩排
27.宁为安全受累,不为事故流泪
28.查患纠违从我做起,行为安全时刻牢记
29.生命至上,科学救援
30.深入开展第十七个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
里行”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