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8年省级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
认定通知
各镇(街道)农产品监管站:
为规范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的建设与管理,稳步推进农业标准化进程,加快打造一批成规模、示范带动力强的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2018年省农业厅在全省范围内认定一批省级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请你单位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合作社)积极申报,现通知如下:
一、考核认定内容
(一)组织管理。要有龙头(企业、协会、市场、合作社)带动,具有一定的示范带动作用。
(二)生产管理。必须有相关农产品标准或种植技术规范,并严格按照技术规范组织生产。要有明确的质量安全管理负责人和生产技术负责人,配备一定比例的技术人员,定期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建立生产记录,特别是病虫害防治及用药记录,有规范的田间管理档案。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包括基地管理制度、质量检测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有农资专供点,建立并实施农业投入品(种子、农药、化肥)的购进、使用、保管登记制度,严禁购进和使用国家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农药。积极推行物理、生物病虫害防治技术,积极推广使用优良品种和先进栽培技术。
(三)“三品一标”认证。基地必须取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通过其中一种认证即可,且须在有效期内。
(四)建设规模。设施蔬菜80亩以上,大田蔬菜400亩以上,食用菌基地建设面积不低于8000平方米。基地应有明确的界限,有明显的标志。
(五)基地环境。基地环境条件最低应符合农业部无公害农产品相关产地环境标准。
(六)品牌包装情况。应有自己的品牌,出售的产品要按有关规定实行包装销售。包装销售的产品要如实填写销售记录,基地销售记录要完整保存。
(七)速测室建设情况。有检测室、检测仪器、检测人员和检测制度。
(八)追溯管理。实行产地准出检测,检测记录保存1年以上。建立产品质量追溯制度,出售的产品应在包装上印注标识,或在包装袋、包装筐等无法印注标识的包装物内放置标识卡、标识牌、标识条等,能够做到按标识追溯到具体生产者。
(九)农药残留抽检。在县级以上农产品监测中检出禁限用农药的,扣除一定分值;情节严重的给予一票否决。
二、考核认定方式
考核认定采取“看现场、查资料、评意见”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
(一)看基地现场。考核认定组到生产基地现场,逐一检查基地现状,听取情况介绍,质询有关问题。
(二)查阅资料。考核认定组根据考核认定内容和《省级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量化考核表》(附件2),翻阅有关文字、声像材料。
(三)综合评估。按照《量化考核表》所列项目、内容、评分标准对每个基地逐项打分,对基地评估总分达到 80 分(含)以上,按照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认定一定数量的省级标准化生产基地。基地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均视为不通过:环境不达标;“三品一标”证书不在有效期内; 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三、申报范围和要求
1、符合申报条件的瓜菜、食用菌等标准化生产基地。
2、已认定为市级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的和2018年已申报省级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的优先考虑。
四、申报时间及要求
各镇(街道)要结合各自实际,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合作社申报省级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各镇(街道)要以正式文件形式向县农业局推荐行文上报。推荐文件及申报材料务必于7月2日前一式四份报县农业局,逾期不上报视为放弃。
联系人:项国俊 联系电话:6456454
广饶县农业局
2018年6月28日
附件1
省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量化认定标准表
验收内容及总分 | 评分标准 | 方法 | 得分 |
基地组织化程度(5分) | 规模化、组织化程度较高,有“龙头”带动,具有一定示范带动作用5分。 | 实地查看 | |
基地规模及标志(10分) | 基地具备一定规模5分;有明确的界限,有标志牌5分;界限不明确,无标志牌的酌情扣分。 | 实地查看 | |
基地产地环境情况(5分) | 基地环境条件符合农业部无公害农产品相关产地环境标准5分。 | 实地查看 | |
标准实施情况(10分) | 有相关农产品标准或种植技术规范5分;并严格按照技术规范组织生产5分,不严格按规范生产或者是只有部分产品未按规范进行生产的酌情扣分。 | 实地查看 查阅文件资料 | |
基地技术人员配备情况 (10分) | 基地按一定比例配备技术人员,明确生产技术负责人5分;全年进行5次以上技术指导和培训5分,技术指导和培训达不到规定要求的酌情扣分。 | 查阅文件资料 | |
农业投入品购买使用制度(5分) | 有农资专供点3分,建立并实施农业投入品(种子、农药、化肥)的购进、使用、保管登记制度2分,制度不健全、落实不到位的酌情扣分。 | 实地查看查阅文件资料 | |
管理档案及制度(10分) | 建立生产记录、有规范的田间管理档案5分;管理制度健全(包括基地管理制度、质量检测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5分,制度不健全、生产记录不规范、不完善的酌情扣分。 | 查阅文件资料 | |
基地产品认证情况(5分) | 取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或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的5分,基地产品只有部分通过认证的酌情扣分。 | 查阅文件资料 | |
检测情况(15分) | 配备农药残留检测设备5分;能坚持自检,且能根据生产种类进行批批检测,检测结果建立档案并妥善保存10分;未能实现批批检测且档案保存不完善的酌情扣分。 | 实地查看 查阅档案资料 | |
包装标识情况(10分) | 出售的产品按有关规定实行包装销售5分;出售的产品在包装上印注标识,或在包装袋、包装筐等无法印注标识的包装物内放置标识卡、标识牌、标识条等5分,标识不规范或只有部分产品用标的酌情扣分。 | 查阅资料 | |
监管人员情况(5分) | 有明确的质量安全管理负责人,对基地的建设管理及产品质量负总责5分。 | 查阅资料 | |
农药残留检测情况(10分) | 在2016年、2017年度省、市级监测中检出禁用农药的,每个样品扣5分;其他药残超标的,每个样品扣3分,扣分不受此项分值限制。 | 省厅认定 | |
一票否决项 | 1.环境不达标;2. “三品一标”证书不在有效期内;3. 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 | 实地查看 查阅文件资料 | |
加分项 | 已认定为省级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的加5分;2017年按时申报省级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的加3分。 | 省厅认定 | |
备注 |
备注:1.“龙头”包括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协会、市场、合作社等。2.省级农业标准化基地认定条件(相关申请资料齐全的;取得“三品一标”认证的;基地具备一定规模,原则上设施蔬菜100亩以上,大田蔬菜500亩以上,食用菌基地建设面积不低于9000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