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农发〔2016〕5号
关于开展韭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行动的通知
各镇(街)农安站、农技站,局直有关单位:
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吃上放心韭菜,根据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全省韭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农质监字〔2016〕9号)和市农业局《关于开展韭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东农发〔2016〕18号)要求,确定2016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韭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有关要求如下:
一、整治时间及范围
2016年全年,对全县韭菜种植面积0.5亩以上(含0.5亩)的生产经营主体与韭菜关联的农业投入品经销店(点)、韭菜生产管理单位等进行专项整治。
二、及时上报工作信息
(一)韭菜种植情况调查信息。对韭菜种植面积、分布情况、市场流向、流通方式、外省市流入量等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摸底并登记造册。凡种植面积在0.5亩以上的地块,都纳入统计范围。各镇(街)农安站要安排专人和村级监管员共同对辖区内所有蔬菜种植基地、园区、合作社、家庭农场进行一次摸底调查,各村级监管员对本村韭菜种植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调查表经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于2月26日前将填写好的《韭菜生产监管分布一览表》报送县农业局农安办,县农安办依照《“放心韭菜”地图数据采集操作手册》,将本镇(街)管辖范围内的韭菜生产地块标记在地图上。各镇(街)农安站要充分发挥村级监管员的作用,对韭菜种植、分布等情况搞好调查。如因调查不清、不细,漏报、瞒报等造成监管不到位,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网格化监管韭菜生产全过程信息。各镇(街)要明确技术负责人和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人,实行全面动态监控。要逐村落实地块和对应人员,于每个月的24日前向县农业局报送本月监管信息,并实行零报告制度。
(三)严格落实生产记录制度。县农业局统一印制《农产品生产记录》,根据韭菜种植统计情况发放到每个生产单位、每个户、每个地块,严格落实韭菜生产记录制度。各镇(街)农安站要组织开展生产记录专项检查,督促韭菜种植户于4月1日前全面落实生产操作记录制度,严格记录农药、肥料使用等农事情况。
(四)全年行动开展情况总结。请各镇(街)农安站于2016年12月14日之前,将本镇(街)全年行动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总结报送县农业局农安办(同时报送电子版),由县局汇总后上报。
联系人:张可用
联系电话:6446956
邮箱:grnyjnab@126.com
附件:全省韭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广饶县农业局
2016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