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通知
各农药经营、使用单位:
根据省、市安排,对全县农资配送、经营、使用单位进行农药经营、使用大检查。
一、检查内容如下:
1.检查农药经营单位是否销售百草枯水剂等禁用农药,是否落实高毒农药实名购买制度,是否建立农药采购和销售台账制度。
2.检查农药使用者是否使用禁用农药,是否做到如实记录农药使用情况。
3、农药经营单位是否落实经营告知制度。
二、要求
1、我县农资经营单位严禁经营百草枯(包括水剂、膏剂、颗粒剂等),现存在经营、使用单位于2017年8月12日前自动上缴者不追究法律责任,在执法检查过程中查处依照《山东省农药管理办法》按照假农药处理,从重从严依法严惩,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2、严格落实农药经营有关规定,不经营禁限农药(定点除外)、假劣农药。检查过程中存在问题逾期不改正落实的,对经营、使用场所依法查封。
广饶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2017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