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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 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者:广饶县农业执法网系… 浏览(1696)


 

 

 

 

 

东农发〔2018〕23号

 

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

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农业局、财政局:

现将《2018年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东营市农业局     东营市财政局

            2018年3月5日


2018年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

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保障人民群众消费安全,现结合省、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安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统领,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农业现代化为目标,以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为主线,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进一步理顺监管体制,创新工作机制,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强化源头治理和专项整治,开展信息化质量追溯,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

(二)任务目标。

1、蔬菜检测合格率保持稳定。省、市蔬菜农药残留监测合格率达到96%以上。

2、全年新认定市级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8个。

3、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单位压减到10家以内。

4、全年不发生大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二、主要工作内容

(一)扎实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充分发挥市、县两级检测机构作用,强化监测预警,发现风险隐患。一是扎实开展全市蔬菜农药残留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明确工作任务、部门责任,并认真抓好落实。全年组织开展10次以上市级蔬菜农药残留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年抽检蔬菜样品700个以上。各县区农业局要根据工作安排,制定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动态管理好农产品生产主体目录,按照不同生产主体生产农产品的上市时间,统筹安排好不同时间段的抽检对象。同时指导乡镇监管机构将快速检测的抽检对象建立监测目录,扎实开展快速检测工作。二是认真做好不合格样品的监督抽查。对省、市风险监测中发现的禁限用农药超标样品,所在县区要及时跟进开展监督抽查,查清原因和源头,依法从快处理,并及时上报查处结果。三是配合上级业务部门做好蔬菜药残风险监测、监督抽查和专项监测工作。

(二)积极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一是组织开展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创建。参照省级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认定标准,认真组织开展省、市级农业标准化基地建设,巩固、扩大基地建设规模,不断提高瓜菜食用菌等优势农产品基地化、组织化和标准化程度。全年拟认定市级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8个。加强对已认定基地的后续监管,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对连续2次检查不合格的撤销相应称号二是组织做好农业地方标准的制定与推广。组织做好地方标准的制修订与推广工作,加快健全贯穿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相配套、成体系的农业标准体系,并通过培训、发放明白纸等形式进行大力推广。三是积极组织开展“三品一标”产品认证。围绕全市优势农业产业,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经济组织等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三品一标”产品,增加新认证数量,提高产品认定面积的比重。同时加强三品一标证后监管,强化年度检查及样品抽检,提升认证产品影响力、公信力。四是加强对生产者购药用药的服务指导。督促生产者严格执行禁限用农药有关规定、农药安全间隔期的规定,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高毒农药,严格落实农药安全间隔期,严格规范生产记录,指导农民科学合理用药

(三)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治理。一是深入开展低毒生物农药补贴工作。以农资配送中心为实施主体,由项目县区农业、财政部门审核择优确定低毒生物农药配送中心,深入组织开展低毒生物农药补贴工作,引导菜农使用低毒生物农药防治病虫害,从源头上控制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态安全。二是严格落实农业投入品管理制度。深入贯彻实施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严格落实农业投入品市场准入管理、农药经营告知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等制度,规范农业投入品出入库电子台帐,确保农药使用管理可追溯。调整高毒农药经营布局,压缩定点经营单位数量,由现在的20家压减到10家以内。三是示范推广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加快植保新技术、新药械的推广应用,指导农民科学防治病虫害。加大对植保专业化统防统治扶持力度,调动专业化统防统治组织积极性,提升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能力和覆盖面。

 (四)加大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和案件查处力度。一是加强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结合关键农时季节,突出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环节,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对风险隐患大和问题易发多发地区,加大日常巡查检查频次,对经营没有生产许可文号、登记证号以及其他不符合规定要求农药的单位要坚决予以打击和取缔,确保农药经营门店整治达标。二是加大农业投入品抽检力度。以前留有案底、连续两年抽检不合格、群众投诉举报较多、市场检查中问题突出的企业和产品,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农药产品监督抽查,确保农民用药安全。三加强案件查处和联合执法。对市场检查、监督抽查、群众投诉举报、媒体曝光等发现的各类农资生产经营违法行为追根溯源,依法严厉查处,坚决予以打击。同时,加强公安、工商、食药等部门的协调配合,联合开展重大问题整治和重大案件查处,对发现的各类违法行为,及时立案查处,做到有案必查、有查必果

(五)健全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一是做好农业投入品追溯管理。积极探索农业投入品配送管理新模式,鼓励推行农资连锁配送,设立农资配送中心,逐步实现农资连锁配送进货、销售和使用全过程可追溯。二是积极开展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试点。深入推进韭菜产品“双证制”管理工作,确保工作成效。借鉴韭菜产品“双证制”管理的做法,积极开展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试点,每个县区建设2个试点基地,推行一证一码”(即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二维码),努力实现信息可查询、质量安全可追溯。三建立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平台。搞好农业生产基地、农业投入品经营门店等追溯点建设,将符合条件的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和农资经营店全部纳入质量追溯管理体系,推进省市县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平台对接,年内建成较为完善的上下贯通的监管平台,实现主要监管追溯数据互通共享,提高平台实用性。

(六)进一步加强监管体系建设。加强市农产品质检中心实验室建设,改善实验条件,提升检验检测水平。不断健全完善县、乡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充实人员、落实经费、健全制度、完善设施、强化培训,努力提高监管服务能力。进一步完善村级监管员监督管理制度,督促落实县乡配套补助,建立激励约束机制,调动村级监管队伍积极性,充分发挥村级监管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基础一线作用。

(七)扎实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利津县、东营区启动创建省级农安县,年底完成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任务。垦利区申报创建国家级农安县和国家级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广饶县、河口区提升农安县创建水平,努力打造亮点。市和各县区农业部门积极配合做好省级食安城市创建工作。

(八)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依据《东营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管理手册,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置工作;加强农产品安全应急机构和队伍建设,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有效处置农产品安全事故和事件。强化舆情监测监控,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妥善处置农产品质量安全舆论事件。

三、资金安排

2018年市财政共安排专项资金15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三个方面:

    (一)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年抽检蔬菜样品数量不少于700个,监测经费80万元。

    (二)组织开展市级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全年拟新认定市级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8个,补助资金40万元(每个基地补助5万元)。

    (三)深入开展低毒生物农药补贴工作。以农资配送中心为实施主体,由利津县和东营区农业、财政部门各确定1家低毒生物农药配送中心,深入组织开展低毒生物农药补贴工作,引导菜农使用低毒生物农药防治病虫害,从源头上控制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态安全,补贴资金30万(每家15万元)。

四、保障措施

(一)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县区农业、财政部门要按照各自承担的监管职责,落实好责任追究制,明确责任分工和具体责任人,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实到位。

(二)加大政策和资金支持。各县区财政要进一步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支持力度,加大资金投入,落实监管、检测、执法工作经费。同时,注重加强与上级部门的交流与沟通,积极争取上级部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扶持。

(三)加强宣传培训。各县区农业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相应培训计划,落实培训任务。注重搞好信息宣传,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成效、措施等的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严格督查考核。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已纳入对县区的综合考核;各县区农业部门要加大对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力度,完善工作机制,督促抓好落实,有针对性的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取得新的成效。

 

附件:1.2018年市级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考核认定办法

       2.2018年市级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量化考核表

          3.东营市2018年低毒生物农药补贴办法

 

        

 

 

 

 

 

 

附件1

 

2018年市级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

考核认定办法

 

为规范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的建设与管理,稳步推进我市农业标准化进程,加快打造一批成规模、示范带动力强的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制定本考核认定办法。

一、考核认定内容

(一)组织管理。要有龙头(企业、协会、市场、合作社)带动,具有一定的示范带动作用。

(二)生产管理。必须有相关农产品标准或种植技术规范,并严格按照技术规范组织生产。要有明确的质量安全管理负责人和生产技术负责人,配备一定比例的技术人员,定期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建立生产记录,特别是病虫害防治及用药记录,有规范的田间管理档案。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包括基地管理制度、质量检测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有农资专供点,建立并实施农业投入品(种子、农药、化肥)的购进、使用、保管登记制度,严禁购进和使用国家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农药。积极推行物理、生物病虫害防治技术,积极推广使用优良品种和先进栽培技术。

(三)“三品一标”认证。基地必须取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通过其中一种认证即可,且须在有效期内。

(四)建设规模。设施蔬菜80亩以上,大田蔬菜400亩以上,食用菌基地建设面积不低于8000平方米。基地应有明确的界限,有明显的标志。

(五)基地环境。基地环境条件最低应符合农业部无公害农产品相关产地环境标准。

(六)品牌包装情况。应有自己的品牌,出售的产品要按有关规定实行包装销售。包装销售的产品要如实填写销售记录,基地销售记录要完整保存。

(七)速测室建设情况。有检测室、检测仪器、检测人员和检测制度。

(八)追溯管理。实行产地准出检测,检测记录保存1年以上。建立产品质量追溯制度,出售的产品应在包装上印注标识,或在包装袋、包装筐等无法印注标识的包装物内放置标识卡、标识牌、标识条等,能够做到按标识追溯到具体生产者。

(九)农药残留抽检。在市级以上农产品监测中检出禁限用农药的,扣除一定分值;情节严重的给予一票否决。

二、考核认定方式

考核认定采取“看现场、查资料、评意见”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

(一)看基地现场。考核认定组到生产基地现场,逐一检查基地现状,听取情况介绍,质询有关问题。

(二)查阅资料。考核认定组根据考核认定内容和《2018年市级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量化考核表》(附件2),翻阅有关文字、声像材料。

(三)综合评估。按照《量化考核表》所列项目、内容、评分标准对每个基地逐项打分,对基地评估总分达到 80 分(含)以上,按照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认定一定数量的市级标准化生产基地,并给予相应扶持。基地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均视为不通过:环境不达标;“三品一标”证书不在有效期内; 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三、申报范围和要求

1、各县区符合申报条件的瓜菜、食用菌标准化生产基地。

2、已认定为省级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的和2018年已申报省级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的优先考虑。

各县区要结合各自实际,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合作社申报市级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各县区推荐文件由县区农业局、财政局联合行文上报,申报材料已报送的,不再重复上报。推荐文件及申报材料务于3月21日前一式3份报市农业局和市财政局。

 

 


附件2

2018年市级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量化考核表

验收内容及总分

评分标准

方法

得分

基地组织化程度(5分)

规模化、组织化程度较高,有“龙头”带动,具有一定示范带动作用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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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规模及标志(10分)

基地具备一定规模5分;有明确的界限,有标志牌5分;界限不明确,无标志牌的酌情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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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产地环境情况(5分)

基地环境条件符合农业部无公害农产品相关产地环境标准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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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实施情况(10分)

有相关农产品标准或种植技术规范5分;并严格按照技术规范组织生产5分,不严格按规范生产或者是只有部分产品未按规范进行生产的酌情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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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阅文件资料


基地技术人员配备情况

10分)

基地按一定比例配备技术人员,明确生产技术负责人5分;全年进行5次以上技术指导和培训5分,技术指导和培训达不到规定要求的酌情扣分。

查阅文件资料


农业投入品购买使用制度5分)

有农资专供点3分,建立并实施农业投入品(种子、农药、化肥)的购进、使用、保管登记制度2,制度不健全、落实不到位的酌情扣分。

实地查看查阅文件资料


管理档案及制度(10分)

建立生产记录、有规范的田间管理档案5分;管理制度健全(包括基地管理制度、质量检测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5分,制度不健全、生产记录不规范、不完善的酌情扣分。

查阅文件资料


基地产品认证情况(5分)

取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或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的5,基地产品只有部分通过认证的酌情扣分。

查阅文件资料


检测情况(15分)

配备农药残留检测设备5分;能坚持自检,且能根据生产种类进行批批检测,检测结果建立档案并妥善保存10分;未能实现批批检测且档案保存不完善的酌情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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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标识情况(10分)

出售的产品按有关规定实行包装销售5分;出售的产品在包装上印注标识,或在包装袋、包装筐等无法印注标识的包装物内放置标识卡、标识牌、标识条等5分,标识不规范或只有部分产品用标的酌情扣分。

查阅资料


监管人员情况(5分)

有明确的质量安全管理负责人,对基地的建设管理及产品质量负总责5分

查阅资料


农药残留检测情况(10分)

在2016年、2017年度省、市级监测中检出禁用农药的,每个样品扣5分;其他药残超标的,每个样品扣3分,扣分不受此项分值限制。

市农业局认定


一票否决项

1.环境不达标;2. “三品一标”证书不在有效期内;3. 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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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项

已认定为省级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的加5分;2017年按时申报省级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的加3分。

市农业局认定


验收认定成员签字

总分


备注:1.“龙头”包括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协会、市场、合作社等。2.市级农业标准化基地认定条件(经县区农业局上报市局的;相关申请资料齐全的;取得“三品一标”认证的;基地具备一定规模,原则上设施蔬菜100亩以上,大田蔬菜500亩以上,食用菌基地建设面积不低于9000平方米)。

 


附件3

 

东营市2018年低毒生物农药补贴办法

    

为有效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鼓励菜农在蔬菜生产过程中使用低毒生物农药,在前几年试点工作的基础上,2018年继续深入开展低毒生物农药补贴工作。

一、补贴目的

引导菜农使用低毒生物农药防治蔬菜病虫害,减少高毒农药对农产品及环境的影响,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态安全。

二、补贴范围

以蔬菜等为主,突出韭菜产品,补贴范围为2018年省级农安县创建县和韭菜面积较大的县区,即利津县和东营区。

三、实施要求

1、实施主体。本项目以农资配送中心为实施主体,实施主体必须要有合法经营资质、实力强、信誉好,有较强的组织和配送能力,工作主动性强,积极性高。相关县区农业局、财政局要对申报主体资格、信誉情况、配送和带动能力等进行认真审查、核实。

2、配送范围。配送范围以本县区管辖范围内蔬菜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为主

3建立配送单位、基地或菜农档案。承担配送任务的农资经营单位建立配送档案,详细记录配送农药的时间、品种、数量等信息。对配送范围的基地或农户实行会员制管理,为每个会员建立档案,档案包括基地或农户姓名、电话、所种蔬菜地块方位、品种、面积等。

4实行限量购买。为避免农户多买农药挪作他用,由农资配送单位会同县区管理人员,根据蔬菜不同的生长时期需要防治的病虫害和会员种植面积计算用药量,实行限量购买,并告知用药方法。会员购买或配送的农药种类和数量详细记录在有关台账上,并由会员签字确认。

5补贴标准。最高可以按低毒生物农药原价的50%对会员进行补贴,具体补贴标准有关县区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6、其他要求。县区农业部门要配有1名以上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整个项目的管理和技术指导。实施主体所配送农药价格不能高于同期市场价格。同时要严格资金管理使用,保证资金专款专用。

四、申报程序

1、确定实施主体。由利津县和东营区农业、财政部门根据各自管辖范围内蔬菜种植面积、区域位置和实施主体配送条件择优确定推荐实施主体

2、制定实施方案。实施主体确定后,由项目县区农业、财政部门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并于3月21日前将实施方案和有关申报资料1式3份报市农业局、财政局备案。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抓好项目实施。承担低毒农药补贴项目的县区要成立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项目实施。县区农业局和镇(街道)技术人员组成专门的技术指导服务小组,定期指导生产和用药。

(二)严格监督检查,加强指导服务。项目县农业局和财政局成立督查小组,负责监督补贴资金落实和项目实施情况,严防资金挪用和冒领,确保项目顺利进行。督查小组定期到补贴项目区进行巡查,详细检查会员用药情况,及时进行现场指导。

(三)严格考核验收,确保项目实效。项目实施完毕,市、县(区)农业局和财政局专家组成考核验收小组,对各县区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考核验收,考核为不合格等次或本年度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省市抽检发现含有禁用农药样品的,不予补贴或追回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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