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案件公示
2020年广饶县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第二批
发布者:李卫峰 浏览(2108)

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案件名称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主要违法事实

种类/标准/依据标准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广农(农产品)罚〔2020〕1号

关于李连军未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案

李连军

370523196402274235

李连军

李连军未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案,其行为违反了《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应予处罚,立案调查。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山东省畜牧兽医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直接送达/2020年4月10日(告知)

广饶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4月16日

广农(肥料)罚(2020)1号

关于广饶县大王镇北张淡村百丰农资经营部销售有效成分含量与登记批准的内容不符的肥料产品案

广饶县大王镇北张淡村百丰农资经营部

92370523MA3FL59B1J

徐军生

广饶县大王镇北张淡村百丰农资经营部销售有效成分含量与登记批准的内容不符的肥料产品,其行为违反了《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应予处罚,立案调查。

警告、罚款/2000元以下罚款/依照《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第五十五条、《山东省农业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直接送达/2020年4月17日(告知书)

广饶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5月7日

广农(肥料)罚(2020)2号

关于东营市强昌商贸有限公司销售有效成分含量与登记批准的内容不符的肥料产品案

东营市强昌商贸有限公司

91370523MA3N2AGE81

王义祥

东营市强昌商贸有限公司销售有效成分含量与登记批准的内容不符的肥料产品,其行为违反了《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应予处罚,立案调查。

警告、罚款/2000元以下罚款/依照《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第五十五条、《山东省农业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直接送达/2020年4月17日(告知书)

广饶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5月7日

广农(农产品)罚〔2020〕2号

关于广饶县大码头镇爱活生猪肉店未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案

广饶县大码头镇爱活生猪肉店

92370523MA3FN69C3G

杨云南

广饶县大码头镇爱活生猪肉店未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案,其行为违反了《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应予处罚,立案调查。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山东省畜牧兽医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直接送达/2020年5月7日(告知)

广饶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5月18日

 

广饶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版权所有

广饶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主办

备案编号:鲁ICP备19027226号-1

技术支持:山东汇佳软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