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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认识农药残留问题
发布者:广饶县农业执法网系… 浏览(2018)

 农药残留是蔬菜、水果等种植业农产品的主要污染源,由于不合理使用农药可能导致的残留超标问题,因而一直来备受大众关注。近年来,随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和控制措施的加强,我国农产品中的农药残留污染问题总体处于可控状态,监测合格率已达96%以上。然而,消费者总是心存疑虑,甚至产生许多误解,需要加强科普宣传,正确引导。
    我国农药残留问题发展态势向好
    农药残留是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因素之一。我国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和《农药管理条例》都要求禁止将剧毒、高毒农药用于果蔬茶和中草药材等作物,并对违法使用作出了相关处罚规定。农业部近日公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九大典型案例,其中有两例就是因将高毒农药违法用于蔬菜生产而受到查处和判刑的。
    在标准规范体系方面,我国对农药残留问题也进行了严格规范。目前我国已有农业标准(包括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近万项。今年6月18日开始实施的新版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规定了4140项农药残留限量标准,涉及433种农药。
    近年来,我国农产品农药残留问题一直保持向好发展的趋势,不仅合格率大幅上升,而且污染检出值大大下降。如2016年全国蔬菜农药残留监测总体合格率达到96.8%,比15年前提高了30个百分点以上,并且已很少发现农药残留检出值高于1mg/kg的样品。同时,因农药残留超标而造成的农产品出口受阻现象大为减少,急性中毒事故更是很少发生。
    农药残留问题首先需从生产环节抓起
    农产品安全,既是“管”出来的,但根本的还是“产”出来的,所以,农产品中的农药残留控制,首先必须从生产环节抓起。近年来,有一定规模的生产主体越来越重视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和全程质量控制,农产品质量控制的理念也已逐渐从单纯依赖最终农产品的检测转变为以生产过程控制为主。同时,通过科技创新和综合配套,各种安全生产技术得以推广应用,既有高温闷棚、防虫网、杀虫灯、色诱板、捕食螨等物理和生物防治方法,也有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新品种和新剂型及施药新方法,大大减少了农药的使用。2015年农业部启动农药、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计划,要求到2020年力争实现农药、化肥使用量零增长;去年科技部启动“农药、化肥减施增效综合技术研发”重大科技专项,计划到2025年在保证主要农作物稳产的基础上,农药和化肥分别减施30%和20%。
    生产环节农药残留控制的结果,不仅确保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而且使得农产品生产者取得了较大的效益。如浙江黄岩农民采用“一品一策”技术生产出“罗缦”杨梅,农药使用次数从4次减为1次,产值增加3倍,每斤“罗缦”杨梅价格达到40元以上。
    只要农残不超标,消费者可放心食用
    农产品质量安全是全球性长期存在的问题,并且随着生活质量要求的提高,愈发受到关注。由于个别生产者违法违规或滥用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等造成的偶发性事件,加上部分媒体对偶发性或非真正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不客观报道甚至炒作,消费者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普遍存在着不信任或忧虑的现象,有时甚至引起不必要的消费恐慌。
    实际上,农药仍然是目前乃至今后都不可缺少的主要农业投入品,发达国家也是如此,不用农药就不能保证粮食安全和农产品有效供给,即使是有机农业也是可以允许使用生物农药和矿物农药的。同时,近二十多年来,农药向绿色、高效、低毒和低残留方向发展已取得了很大成效,目前使用的多数农药毒性都很低,特别是除草剂、植物和昆虫生长调节剂类农药,如膨大剂氯吡脲的毒性甚至低于食盐。农药使用后在农产品中检出残留是正常的,只要农产品中的农药残留不超标,消费者就可以放心食用。农药残留超标或不合格的农产品是不得销售的,但也不一定是有毒食品,只有超标到一定程度才有可能危害人体健康,就如我们吃了刚过期的食品往往也不用过分担心一样。所以,我们对农产品中的农药残留问题应理性对待,大可不必产生恐慌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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